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是根据《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等文件设立的一项政策 。自2011年8月1日起,对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
最初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10元 。后经多次调整,如从2023年8月1日起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 。2025年8月1日起,部分地区标准进一步提高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或744元 。补助发放工作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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