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年后打老师案」常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网上搜到的案例,被打的百分之百不是一个人轻伤住院就是好几个轻伤住院。
这同志就扇了几耳光也被判刑了,我觉得明显不妥,甚至还有点为他鸣不平
法院审判员简单认为“此行为与尊师重教传统有背”,从社会影响角度单纯认定“情节恶劣”,真那么看重社会影响,你要不要街头采访100个人,看看是扇几个耳光恶劣,还是你的判决更恶劣
网上能搜到的寻恤滋事具体案例如下,各位自己判断
2015年11月20日1时许,被告人陈某与同伙陈某明等人(已判刑)在白云机场附近某大排档内,无端生事,无故打砸该档口,殴打档口内唐某志等服务员,后又殴打在隔壁档口内就餐的唐某、万某等8名男空乘人员。经鉴定,陈某等人打砸的财物损失共计8215元,唐某志、万某、张某、王某四人的伤势均为轻微伤。
2015年4月25日20时许,在潍坊市奎文区北王佳乐家超市金通大药房门口附近,因被害人王某向“冰饮咖啡”店店长曹某(另案处理)表示其在该店消费的不满情绪,曹某遂伙同被告人马某对被害人王某拳打脚踢进行殴打,致其第2胸椎棘突骨折。
2016年3月5日16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公园十字路口,因道路拥挤与被害人葛某某发生肢体接触,后葛某某看了一眼王某某,王某某即责骂葛清,并用右拳击打戴着眼镜的葛某某右眼,经鉴定,葛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羁押于南京市某某区看守所。
2018年2月27日0时许,藤县太平镇人邓某与莫某铭因锁事发生矛盾争执,后邓某纠集多人在太平镇正东酒楼旁边街道上对莫某铭同村的黄某榆、黄某棋等人进行殴打,致2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