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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初育证

初婚初育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初婚初育证

初婚初育证是证明夫妻双方首次登记结婚且未生育子女的法定文件,为准生证办理流程的必要材料,与准生证相关联 。办理时需提交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需更新婚姻状态)等材料 ,由现居住地居委会或现工作单位开具,若现居住地无法出具证明,可由现工作单位出具 ,经街道计生部门逐级审核盖章生效 。

上海等地区实行生育联系卡制度替代准生证,办理时需额外提供单位证明 。部分地区已取消强制提交要求,但新生儿落户等环节仍可能需提供该证明 。例如,江苏省自2002年起对居民取消了初婚初育准生证。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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