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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代表中国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评审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涵盖市容环境、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综合指标 。

该评选始于1990年,面向地级市、县(区)及直辖市辖区,实行申报推荐制,需经省级爱卫会初审或直辖市直接申报,最终由全国爱卫办通过材料审核、暗访、现场考核等程序确定 。2010年标准修订后新增食品安全监管、传染病防治等要求,并将评审周期调整为三年。2022年1月起施行新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明确线上评估、现场评估和社会公示的评审流程,复审以暗访为主且每3年开展一次 。截至2022年2月,全国共有50个城市(区)和971个乡镇(县城)通过复审确认,覆盖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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