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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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是首个国家级长三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全域35.8万平方公里,2025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 。该规划作为长三角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总纲,明确了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1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7万平方千米等约束性指标 ,要求到2035年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并划定地质灾害、洪涝等风险控制线 。
规划提出优化以都市圈为引领的空间格局,将合肥提升至与南京、杭州、宁波、苏锡常并列的五大核心都市圈 ,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推动上海大都市圈与苏锡常、南京、杭州、合肥、宁波等都市圈的空间融合与统筹 。强调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空间需求,优化沿江沿海传统产业用地布局,促进产业向苏北、皖北等地有序转移 。2025年12月3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被正式纳入规划,获得国家层面规划保障 。同步推进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供和防洪排涝空间布局,加强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 。要求沪苏浙皖四省将规划目标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原则完善“一张图”系统 。规划还支持江海联动促进内陆地区通江达海,统筹布局流域防洪排涝体系,并允许探索跨区域土地政策创新,建立数字化治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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