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贴片广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电影贴片广告指将企业广告与影片共同拷贝,在电影放映前排播的广告形式,又称随片广告,包含视频广告、静态图像配合音乐或旁白等多种形式 。一张电影票相当于影院和观众之间约定的合同,若因播放广告使电影延后播出,则涉嫌侵权,观众可投诉维权或享有退票的权利 。《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影院不得在明示放映时间后播放贴片广告 。
根据经营方不同可分为片方贴片广告、发行方贴片广告、院线贴片广告和影院贴片广告四类 。贴片广告是跟随着指定电影播出的广告,一般在电影发布前就与电影出版方或影院方面达成协议,其播放形式和映前广告相同,都在电影上映前10分钟内播出 。2011年发布的行业自律规则规定,播放电影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其中片方、发行方的贴片广告不超过5分钟,院线和影院的映前广告不超过5分钟。这部分广告收入是影院重要的“非票”收入构成 。
该广告形式源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电影业。中国内地的第一条电影贴片广告诞生于1995年,广告主是肯德基 。1998年《泰坦尼克号》在国内上映时出现商业贴片广告案例。2001年中影公司通过“10部大片随片广告竞标”推动行业标准化,次年电影《英雄》创下单片2000万元贴片广告收入纪录。广电总局明确贴片广告的经营权将逐步回归到影院,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 。2003年杭州法院判定影院未履行广告告知义务构成侵权,需书面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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