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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将蛋制品划分为再制蛋、干蛋制品等六大类,旨在规范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细则要求生产企业制定沙门氏菌监控计划并实施有效监控,自行检验企业需具备匹配的检验能力且每年进行能力验证,使用快速检测方法需定期与国标方法比对。规定巴氏杀菌工艺需开展微生物检验,破壳操作禁用挤压法并实行逐个破壳,液蛋制品运输温度控制在0—4℃,冰蛋制品运输温度需低于-13℃。修订内容着重明确生产场所与设备设施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制度、首次将液蛋制品纳入审查范围。

该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5年1月11日。2025年10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以公告形式正式发布《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5版)》(发文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5年第3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6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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