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配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药物配伍指在药剂制备或临床治疗中将两种及以上药物混合使用的医学术语,若引起质量或疗效变化则称为配伍禁忌,分为物理性、化学性和药理性三类,具体表现为药物失效、沉淀反应或毒性增强等现象。
静脉输液配伍时需严格核查禁忌,刺激性药物须确认针头位置以避免医疗事故 。五代后蜀韩保昇在《蜀本草》中首次记载十八种反药组合,形成“十八反”雏形。金代《儒门事亲》完整记载“十八反”歌诀,明代《医经小学》新增“十九畏”配伍禁忌。
《中国药典》1963年版规定注明畏、恶、反者原则上不宜合用。现代临床存在反药同用案例,如甘遂-甘草治疗肝硬化,但无充分依据时仍不建议配伍使用
想要了解更多“药物配伍”的信息,请点击:药物配伍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