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常、长孙安业等谋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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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常、长孙安业等谋反案是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发生的重大谋反案件,涉及利州都督李孝常、监门将军长孙安业等核心人物。
贞观元年,李孝常因入朝暂留长安,与右武卫将军刘德裕、统军元弘善及长孙安业等人以符命为据,密谋利用宿卫兵力发动叛乱。同年十二月计划败露,按唐律谋反属“十恶”之首,李孝常、刘德裕等人被处决。长孙安业因是长孙皇后异母兄长,经皇后哭诉求情,唐太宗特免其死罪改判流放。此案反映了唐代皇权对司法裁决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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