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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

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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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

《社会契约论》(法文:Du Contrat Social,又译《民约论》,或称《政治权利原理》),系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1762年4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首版。卢梭所处的18世纪法国社会存在三个等级的严重对立,第一、第二等级通过"君权神授"论维持对第三等级的压迫,宗教势力退缩与启蒙思想兴起形成新旧交替的社会背景。卢梭原计划撰写《政治制度论》,后因创作《新爱洛绮丝》搁置,最终完成《社会契约论》。

全书分为四章:第一章"契约论"探讨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章"主权论"阐述主权及其权力;第三章"政府论"分析政府运作形式;第四章"监督论"论述包括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者等社会组织形式,强调公意通过投票表达,并讨论宗教与国家关系,主张公民宗教应简化教条、宽容异教。 书中提出主权在民的核心思想,主张立法权是国家最高权力,强调通过定期集会防止政府篡权,当政府违背公意时公民有权解除契约。

该书与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伏尔泰《哲学通信》并称"启蒙运动三书",位列"在中国最有影响的十部法国书籍"第2名。 2017年12月钟书峰翻译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其理论直接为美国《独立宣言》《人权宣言》及多部宪法提供思想基础,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亦源自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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