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律师协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福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福州市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据《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福州市执业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受福州市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省律师协会的指导。
福州市律师协会于1993年6月成立,至今已历时四届。前三届的律师协会主要领导均由福州市司法局领导兼任。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职能,2005年9月福州市司法局司法行政领导辞去会长职务。由执业律师潘水生同志代理福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职务,本届理事会于2007年9月由福州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有团体会员81家,个人会员583人,理事25人,常务理事15人,并选举产生了福州市律师协会首届监事会,潘水生同志当选为市律师协会会长,夏勇明、杨新华、金惠敏当选为副会长,陈景云当选为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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