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章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武汉轻工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规范,2014年12月8日经湖北省教育厅核准施行,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明确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教育厅主管,法定地址为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章程规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涵盖办学自主权、学术治理体系及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并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机构的职责 。
2023年7月21日,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学校前身可追溯至1951年创建的武汉市会计中等技术学校,历经武汉粮食工业学院(1980年)、武汉工业学院(1999年)等阶段,2013年更名为武汉轻工大学。章程以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为核心,明确学科布局及师生权利义务,强化治理体系现代化及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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