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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于1886年9月9日签定。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国际版权公约,确立了一个能够为多数国家接受的最低限度的保护著作权的国际标准。该公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该公约由英、法、德等10个国家共同倡议下签定的,于1887年生效,期间修订和补充过7次,到1999年,参加该公约的国家和地区达到136个。1992年10月该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该公约的现行文本是1971年在巴黎修订的文本,它主要就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受保护作品的范围、最低限度保护标准以及对发展中国家有限的特殊待遇问题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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