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矿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五职矿长,是国家为了规范煤矿的管理而设置的五个职位。2025年7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明确矿山“五职”矿长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 。对于井工煤矿、露天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五职”矿长固定为5人,包括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对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则指矿长和负责技术、安全、生产、机电工作的副矿长,人数可能灵活 。上述人员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大专学历,从业经历从工作之日起算起,累计在矿山工作时间10年以上 。
内蒙古自治区在2025年治本攻坚行动中,通过实施安全副矿长垂直管理体系、组织3000余人次专项培训及推动总工程师“进班子”机制,强化了专业话语权。该机制实施过程中,内蒙古同步建立企业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4年以来职工累计报告隐患2.4万余条,并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记分"双轨惩戒机制 。山东省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非煤矿山“五职”矿长安全生产记分办法(试行)》,对“五职”矿长进行安全生产记分管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洛阳市应急管理局等地也通过召开新任职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对话谈心会等形式,加强对“五职”矿长的管理和要求 。
想要了解更多“五职矿长”的信息,请点击:五职矿长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