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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优抚对象

民政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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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优抚对象

民政优抚对象是指由国家认定的特定群体,主要包括老复员军人、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伤残人员及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其范围涵盖伤残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等。认定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认。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按年度调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优抚对象需参加年度确认,未按时确认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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