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条例。

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2006年11月1日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第一次修正,2008年6月24日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第二次修正,2017年2月21日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登记校验、命名规则、执业规范、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抓手,是依法举办医疗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执业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想要了解更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信息,请点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