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体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该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构成,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网络。
该体系始建于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初期通过整合金融资源建立“大一统”银行管理模式。1952年起人民银行兼具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双重职能。1979年后逐步恢复设立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专业银行,并成立保险公司与信托机构。1983年国务院明确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 ,同时成立工商银行承接其商业银行业务,奠定现代金融体系基本框架。此后通过设立交通银行、区域性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展了金融网络形态。
想要了解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体系”的信息,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体系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