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是根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设立的资格认证 。在广东省,该证书由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颁发 。申报条件包括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及培训要求等 。
该认证培训期限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培训教师需具备相应资格 。培训旨在使学员掌握网页制作、网络商务信息处理、电子交易等操作技能,涉及HTML语言应用、动态网页制作、网络营销策略制定及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等内容。通过考核的学员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该证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印制,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询,并可用于就业、职场发展、评定职称、积分落户等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在广东省,考试形式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采用线下机考方式进行,参考教材为《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王华新编),考试计划每月开考一次,并设有补考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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