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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3月31日在原昆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是直属昆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中心下设1个分中心和17个管理部,内设9个处室和机关党委,人员编制175人。 段兴任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昆明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业务正式上线,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昆明市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支付物业费的住房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可以申请提取,每户家庭每自然年度可申请提取1次,额度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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