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督学又称“视学”,指视察、监督及指导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在中国始于清代提督学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学部设省视学,各级劝学所各设视学一人 。1913年教育部设督学室,1931年公布《教育部督学规程》 ,1983年重建督导制度,2012年《教育督导条例》施行后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 。
督学按层级分为国家督学与地方督学,按职业属性划分为专职、兼职和特邀三类 。职责涵盖监督评价教育实施情况,兼具行政督导与业务指导双重职能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督学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10年以上教育经历,由县级以上政府任命或聘任,实行回避制度 。
该制度历经清末省视学建制、民国督学规程制定、新中国初期视导员替代及1983年制度重建等阶段 ,2020年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后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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