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役黄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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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黄册 又称明代黄册,是明代国家为核实户口、征调赋役而制成的户口版籍。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在户帖制度基础上建立了黄册制度 。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登载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并按从事职业,划定户籍 。黄册制在全国统一实施,形成了包括民、军、匠、灶等在内的80余种户役名色 。其编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 。民籍除一般应役的民户外,还有儒、医、阴阳等户,民户以丁粮多少分上、中、下三等 。军籍除一般供应军役的军户以外,还有校尉、力士、弓、铺兵等。匠籍,登记手工业户,向政府承应工匠差役以及厨役、裁缝、马、船等。另有灶籍,登记制盐户。
黄册的编造程序是,由政府颁发《清册供单》 ,由甲首发给各户依项填写,每年填报,由地方官核实其丁口、田宅及资产等的变动情况 。里长将本里各户清册供单汇总成册,依次上报至县、府、布政使司,最后呈送户部 。册中采用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的“四柱式”登载各项内容。黄册一式四份,一份上呈户部,其余由布政司、府、县存档 。逐年累计的材料作为10年大造黄册的依据 。明代选定南京玄武湖(时称后湖)作为中央黄册库址 ,至万历三十年(1602年),后湖黄册库有册库667间,收藏黄册达153万余册 。黄册与鱼鳞图册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明代田赋制度的基石 。明代推行赋役黄册及里甲制度,在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了作用。
明朝中叶以后,由于人口流动与土地买卖频繁,黄册逐渐与实际情况脱节 。加之攒造与保管中弊端丛生,黄册制度渐趋紊乱和废弛。地方政府为征税实际需要,编制了实征册(白册) 。明末,随着“一条鞭法”推行,出现了新的赋役册籍“赋役全书”,黄册作为赋役基本制度的地位已经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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