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法律从业者的核心实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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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是撰写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活动与技能 ,也是一门以法律文书为研究对象的实用性学科 。狭义上,法律文书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 。其历史可追溯至中国古代,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书记》中便对法律文书进行了分类 。作为一门现代课程,1938年芝加哥大学为一年级法科生设置了法律写作和研究课程。1947年,法律写作被美国法学院协会正式认定为法学院课程。2001年,美国律师协会要求法学院加强法律写作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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