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笔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审讯笔录,亦称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审讯(讯问)过程中依法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辩解及审讯活动的法律文书,属于言词证据,经查证核实后可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其制作需围绕案件事实的要素展开,重点记录关联内容并捕捉供述矛盾点与关键线索,内容取舍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制作程序要求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首次讯问时应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笔录内容应全面客观,围绕违纪违法构成要素,记录与案件相关的“何时、何地、何人、何因、何行为、何结果”等情况。笔录制作完成后应交被讯问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捺印。作为言词证据,审讯笔录通过被审讯人陈述反映案件事实,需与其他客观证据相互印证以形成完整证据链,其证明力需综合判断。
审讯笔录的应用具有历史渊源,如民国时期司法档案中已有相关记录。20世纪后期,我国逐步规范其应用流程与文书标准,1989年《应用写作》杂志系统阐述了其制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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