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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牯岭租借地

庐山牯岭租借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庐山牯岭租借地

庐山牯岭租借地,设立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为英政府同清政府约定租约在庐山牯岭境内租借的用地。

1895年,中英签署了《牯牛岭案件解决协议条款》,明确了英国商人李德立租用庐山牯岭用于商业地产开发。1904年, 签订了扩张租地范围的《推广租地合约》。 庐山牯岭租借地境内的侨民自行组建了董事会,对外宣称“牯岭公事房”,执行警察、财政、工务、卫生及一切地方性公共事宜,使牯岭租借地俨然成为“租界”,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

1927年1月,“庐山牯岭租借地”设立的牯岭公事房被国民政府认定为侵犯了中国主权,被收回警察行政权。 1935年12月30日,中英正式签订《牯岭产业地交还省政府协定》, 牯岭租约正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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