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是指生产建设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自行组织的验收程序 。生产建设单位是验收责任主体,需按照编制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公开验收情况、报备验收材料的程序开展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该制度源于2017年国务院取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许可的决定,转为由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随后水利部发布《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验收标准和程序 。2023年施行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对设施验收作出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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