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2年4月14日发布、7月1日起施行的部门规章(总局令第56号),全文共二十七条。该规定旨在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主要内容涵盖明码标价规则、价格欺诈认定及法律责任三部分。明码标价要求经营者真实准确、货签对位、醒目标示商品或服务价格及计价单位,网络销售需以文字或图像明示,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收费。价格欺诈界定包括谎称政府定价、虚假折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等行为,并豁免无主观故意或实际优惠等情形。法律后果依据《价格法》《行政处罚法》等设定,交易场所提供者未履行义务最高可罚10万元,同时明确从轻、减轻及免罚条款。该规定废止了2000年《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2001年《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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