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单独二孩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福建单独二孩政策是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4年3月29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今后,福建省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已有一个子女,经批准后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符合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2014年1月,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4年3月29日,福建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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