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为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和软件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实现我国软件人才培养的跨越式发展,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教高20016号文正式批准北京大学等35所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北京大学经2002年3月15日第45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大学软件学院”。2011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获准招收工程博士(电子与信息领域)。
想要了解更多“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的信息,请点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