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刘庆朋,安徽省临泉县鲖城镇人。系列强奸案罪犯。
1993年的一个夏夜,刘庆朋蒙面窜至附近一个村庄,拿着刀将村民王某强奸,这是他第一次作案。1997年12月一天夜里,他窜到邻村吴某家将其强奸,并抢走毛毯、被子等物。2001年6月某天,刘庆朋以给小姨子陈珍介绍对象为名,要求陈珍向对方索要彩礼钱,陈珍不同意即被刘庆朋强奸。2008年作案26起,2009年作案25起。2010年,临泉警方在刘庆朋的一位亲戚家将刘庆朋抓获。
据警方查实,此前的17年间,刘庆朋共强奸农村妇女116人,抢劫91起,盗窃23起,受害者绝大多数是留守妇女。2010年年底,刘庆朋因犯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阜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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