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郡守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长官称谓,始设于春秋战国时期,初为边郡军事防御官职,后演变为郡级政区主官。
秦朝全面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郡设郡守掌军政民事,下设郡丞、郡尉及中央派驻郡监分理民政、军事与监察 。汉承秦制,景帝二年(前155年)改郡守为太守以强化中央集权 。魏晋南北朝沿用太守称谓,隋唐时期随州郡合并,刺史渐代太守之职 。郡守作为中央任免的地方要职,秦汉时期拥有治民、司法及属官任免权,形成郡县两级行政体系 。西汉时太守可自辟属官,东汉末更成割据势力 。宋代行政区划改制,郡级建制改为府,知府官职仍沿称郡守,明清时期知府成为正式官称 。
想要了解更多“郡守”的信息,请点击:郡守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