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白居易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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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为《对酒五首》组诗中的第二首。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其诗歌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 。
该诗以“蜗牛角上争何事”比喻人世纷争的渺小,以“石火光中寄此身”感慨人生短暂,倡导顺遂贫富境遇、豁达乐观的生活态度,末句“不开口笑是痴人”点明及时行乐的核心意旨 。全诗语言浅白直率,笔调幽默而豁达,语言精警、富于哲理 ,充满禅意 ,体现了白居易诗歌通俗晓畅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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