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破产署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英国破产署(The Insolvency Service)成立于1884年,是英国商业与贸易部下属执行机构,在破产业务运作中保持独立于政府的特性,管辖范围覆盖英格兰和威尔士(不包含公司自愿清算活动),现有1800余名职员及11个地区分支机构 。该机构主要负责处理个人及企业破产案件,包括追究破产企业董事刑事责任,下设遣散费支付办公室通过国家保险基金处理约9万件/年的欠薪支付事务,年均支出约1.8亿英镑 。其职能涵盖《破产法》《公司法》《经济犯罪与公司透明法》等法律授权的行政职责,定期发布破产统计数据和反诈警示案例 。
破产署通过提取破产人不动产17%的费用设立专用基金,用于支付无财产破产案件的管理成本。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官方管理人担任临时受托人或清算人,根据《1986年公司董事资格取消法》对存在不正当行为的董事实施2-15年资格剥夺令。机构年运营费用约1亿英镑,其中60%来自破产不动产基金,其余通过投资收益、罚款及政府拨款补充 。2024年查处多起破产诈骗案件,强制清盘违法关联公司并关闭虚假通信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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